







陕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局、商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陕西省终南山公路隧道有限公司关于合并组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的公告
索引号: | ZDDBG16873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交通集团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局、商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陕西省终南山公路隧道有限公司关于合并组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的公告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0-09-30 |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调整和企业重组的意见》精神,陕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局、商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陕西省终南山公路隧道有限公司将合并组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陕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局、商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陕西省终南山公路隧道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组建的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承继。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陕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局、商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陕西省终南山公路隧道有限公司的债权和权益归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承继。本公告同时视为已告知各债务人。
请各债权人自接到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电、函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电、函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否则,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陕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局
商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陕西省终南山公路隧道有限公司
二○○六年琅四月二十二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陕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局、商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陕西省终南山公路隧道有限公司的债权和权益归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承继。本公告同时视为已告知各债务人。
请各债权人自接到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电、函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电、函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否则,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陕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局
商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陕西省终南山公路隧道有限公司
二○○六年琅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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